臺灣衛生署長訪查中藥材包裝標示
2005-12-25 08:15 來源:大眾網 責編:jy
為了加強中藥材品質管理,臺灣行政院衛生署署長侯勝茂與8名立法委員于12月22日赴年貨大街迪化街,訪視市售中藥材包裝標示是否明確,并了解實際執行是否有困難。在場商家均表示支持這項政策。
衛生署于1999-2003期間發布了三次公告,對常用中藥材限制包裝標示,首批包括:黃耆、白術、當歸、熟地黃、白勺、茯苓等32種中藥材,并規劃在2008年完成300種中藥材限制包裝標示,以有效管理源頭,令市民可安心選擇。
衛生署公告要求標示內容須包括:品名、重量、制造日期、有效期限、廠商名稱及地址,如未標示將依藥事法第92條第1項進行處罰,即:違反第75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罰金,輸入者倘未依規定標示,應不準進口。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