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明年起39種包裝得標“QS”標志
2007-12-17 00:00 來源:河北青年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日前,記者從石家莊市質監局獲悉,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安排,從明年1月1日起,被列入第一批實施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目錄中的39種產品,須獲得生產許可證并標注“QS”標志方可上市銷售或使用。屆時,對于無證產品,石家莊市質監局將予以嚴查。
39種包裝得標“QS”
記者了解到,須獲得“QS”證書的39種食品塑料包裝、容器、工具包括商品零售包裝袋,液體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夾鏈自封袋,包裝用鍍鋁薄膜,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紙基復合材料,榨菜包裝用復合膜袋,編織袋,用于包裝方便面、膨化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食品的多層復合食品包裝膜、袋,塑料編織袋,復合塑料編織袋,塑料防盜瓶蓋,塑料奶瓶、塑料飲水杯(壺)、塑料瓶(坯),塑料菜板(PE、PP),飯盒、碗、盤、碟、杯等食品用工具等產品。據悉,并不包括筷子、刀、叉、勺、托、吸管、果凍杯、酸奶杯等產品。
據石家莊市質監局食品處處長陸在金介紹,省會共有13家食品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生產企業,部分企業已獲證。目前,已有獲得“QS”證書的食品塑料包裝產品投入使用,譬如牛奶、方便面的包裝。由于“QS”標注在包裝袋產品的大包裝上,消費者無法看到。但像塑料菜板、塑料杯等產品的“QS”標志,獲證產品上市后,須明顯標注,消費者購買時要注意查看。同時,對于超市大量用于盛散裝食品的塑料包裝袋,將強制其每個小包裝標注“QS”,方可使用。
無“QS”將予以嚴查
2008年1月1日以前生產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以生產日期為準),無論是否加印(貼)QS標志,不在無證查處范圍之內,允許合格產品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石家莊市質監局表示,明年1月起,將對省會市場銷售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進行檢查。一旦發現無證生產銷售的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將予以嚴查。
隨著無證食品塑料包裝袋“大限”降至,陸在金提醒廣大消費者,切勿使用街邊現做現賣用于盛飯菜的透明狀、很薄的塑料袋,這種塑料袋大多以PVC為原料加工而成。
據悉,PVC多數是再生廢料,包括工業和醫藥廢料,這種塑料袋多含有聚氯乙烯。而聚氯乙烯是一種有毒化工原料,遇到酸性和油性物質,有毒成分很容易被游離出來。接觸熱的食品,當溫度超過50℃時,塑料袋里面的有毒成分就會滲出,污染食物;當溫度達到80℃,會遇熱熔解,釋放出有毒物質。雖然這種危害一時看不出來,但長期使用必將引起食者慢性中毒。
明年,若市民發現生產銷售無證食品塑料袋的行為,可撥打電話12365向質監部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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