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倡導沒有過度包裝的簡樸生活
2007-12-08 00:00 來源:新華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有人說,“日本文化是包裝文化”。的確,許多日本人在“包裝”和“打結”方面似乎是先天的心靈手巧,而且他們認為包裝包含著自己對對方“體貼”和“款待”的心情。
由此,日本的商品、尤其是禮品通常包裝精美,有的甚至到了令人吃驚的程度。記者曾經收到過一盒禮物,打開它時頗費了一番周折。從精致的紙提兜里掏出一個用禮品紙包裹的長方體物品,打開禮品紙發現是一個藤編的盒子,盒子外還套著一個硬紙做成的套子。抽出盒子打開蓋子,里面
還有一張白紙,白紙下面是3個獨立的托盤,托盤里各放一個密封的紙袋子,撕開紙袋子才發現,禮物原來是3個柿餅。
在環境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的今天,類似的過度包裝自然是人們反思的對象。日本正倡導沒有過度包裝的簡樸生活。
日本經修訂的《容器包裝循環利用法》2007年4月1日生效。新法規定,容器包裝材料一年的使用量超過50噸的超市、便利店等零售店鋪有義務自主制定削減購物袋和包裝紙用量的目標,并向政府報告每年度的削減實績。
對此,相關部門會定期檢查,執行不力的店鋪將被點名。如仍然不加改進,環境大臣有權命令其按上報的計劃實行,還可處以最高50萬日元(1美元約合111日元)的罰金。
12家加盟日本特許經營協會(JFA)的連鎖便利店公司制定目標,2010年度全國4.2萬家店鋪塑料購物袋使用量要比2000年度減少35%。他們采取的措施包括,在收款時,對顧客說“請協助減少購物袋使用”;對只購買少量商品的顧客不提供購物袋,而在商品上貼上表示已付款的標簽;使用合適尺寸的購物袋;改變塑料購物袋的規格,使用更薄、更輕的購物袋等。
為實現減少使用購物袋和包裝紙的目標,許多零售店鋪開始以5日元一個的價格有償提供塑料購物袋,并鼓勵顧客自帶可重復使用的購物袋。日本零售巨頭永旺麾下吉之島一家超市分店在實行有償提供購物袋之前,只有22%的顧客自帶購物袋,而推行收費規定后,這一比例已經上升到了80%。
減少過度包裝,日本各地也各有招數。名古屋針對店鋪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店出臺了包裝基準,要求出售蔬果時原則上不使用塑料托盤。成箱商品的包裝也有要求,外包裝箱容積扣除商品體積后的空間占整個箱子容積的比例(空間率)不能超過20%,否則就被認定為過度包裝,相關部門會要求生產廠家糾正。
日本很多地方政府還制定了垃圾收費制度,規定排放垃圾必須交納相應費用。例如,東京從1991年開始對大件廢棄物實施有償清理,在丟棄大件廢品之前必須向區清掃事務所申報,并要到便利店交納一定費用購買一張標簽貼到廢棄物上。
有些地區不僅對企事業單位,而且也對家庭排放垃圾收費。費用主要是根據排放垃圾的數量來確定,而且由于實行袋裝垃圾制度,每個家庭要購買不同規格的垃圾專用袋。專用的垃圾袋按大小收費,東京都的日野市規定容量為10升的垃圾袋收費20日元,20升的收費40日元,40升的收費80日元。
這些措施使環保的生活方式逐漸被越來越多的日本消費者所接受。對他們來說,購買用回收資源制造的商品、簡包裝日用品和節能電器產品等環保商品已經是自然的事情。不過,在涉及人情往來的禮品時,有關部門呼吁消費者進一步改變觀念,避免以外包裝好壞決定商品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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