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開展打擊非法印制出版物活動并重申出版物印刷管理規定
2008-01-29 00:00 來源:云南省新聞出版局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2007年9月5日起,云南省新聞出版局印刷業管理處先后委派4個工作檢查小組,分赴各州、市對省管的印刷企業進行徹底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反應迅速,組織得力
印刷業管理處按《云南省開展打擊非法出版活動專項行動方案》的總體要求,迅速部署由印管處牽頭,同時請質檢站、印協等部門的12名同志組成4個工作小組,并由龔萍、李忠祥、胡延軍、聶建軍帶隊分別到昆明、玉溪、紅河、曲靖、楚雄、大理等重點地區進行突擊檢查。截至9月15日,突擊檢查云南新華印刷實業總公司等61家省管印刷企業,抽查面達到60%。所到之處,當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也派出新聞出版科長、稽查隊長等得力干部,一并參加檢查。之后,各州、市新聞出版局由一名副局長帶隊組成的檢查組又對各州、市所屬印刷企業、三小印經營戶進行了突擊檢查,檢查面達到80%。
二、不打招呼,以求真實
此次專項檢查的突出特點是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企業,直接到印刷企業了解真實的情況。因此,檢查組嚴格紀律,在抵達要檢查的企業之前才通知企業的法定代表(負責)人到現場接受檢查。檢查組成員直接到生產車間,成品庫。檢查各印刷工序,包括原稿、電腦存儲稿、排版稿、菲林片、印版、樣張、印刷成品和半成品。查看廢品箱、廢紙堆等。抽查面廣,覆蓋面大,不留死角,徹底、完整。每到一家企業,檢查組立即和企業領導交換意見,以法規為標準,達成共識,對有問題的企業要求立即整改,限期完成。
三、普遍遵紀守法,個別企業違規
此次專項檢查情況表明:云南省管的印刷企業普遍遵守《印刷業管理條例》,堅持《印制委托書制度》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制度》,沒有發現有印刷含有反動、淫穢、迷信內容和國家明令禁止出版、印制的其他內容的出版物,也沒有發現少數民族文字非法出版物,總體情況是好的。但也有個別印刷企業未履行或未及時履行印制委托書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制度,就開機印刷,特別是新開辦的印刷企業,對法律法規不熟悉,沒有及時辦理有關委印手續。還有部分印刷企業尚未建立健全印刷品承印驗證、登記、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和殘次品銷毀等5種管理制度以及證照未掛上墻等問題。從各州、市檢查的情況看:超范圍經營問題相對突出。
四、持續教育培訓,屢教不改嚴懲
此次專項檢查時間雖短,但從發現的問題可以看出今后一個時期日常監管的重點:
一是要加強對印刷企業法定代表人,生產經營和業務人員的印刷法規再培訓,特別是要加強新開辦印刷企業的法人和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它們缺乏法規意識是企業違規的主要原因,往往認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讓印刷的印件不會有問題,不需辦手續等等。因此,應加強印刷法規的再培訓;
二是對違規印刷企業要進一步落實違規事實,查出源頭,以事實真相給與相應的處理。譬如:要寫出書面檢查,屢教不改的要亮黃牌警告,獲得3次黃牌警告者取消其《印刷經營許可證》;
三是查處了一批未履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手續的印刷品35種,對未履行準印證手續的印刷企業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并亮黃牌警告一次,對未履行準印證手續的主辦單位進行法律法規學習教育并責令限期改正,對收繳的35種未辦手續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作銷毀處理;
四是建立長效的監管制度,定期不定期地進行突擊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警鐘長鳴,以警示印刷企業規范經營、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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