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瘦身令”何時奏效
2008-02-26 00:00 來源:安徽日報 責編:余建良
春節前后,盡管政府部門大力提倡“綠色”消費,杜絕過度包裝,但仍有一批身著“華服”的商品現身市場——
這幾天,合肥市包河花園小區的袁女士正愁著為家里的一堆“美麗垃圾”尋找去處。她看著家中儲藏室里那些五顏六色的包裝盒、包裝袋,不禁一聲嘆息:“明天我要親自把這些扛到廢品回收站里賣掉。華而不實的包裝,真是個負擔!”
記者走進包河花園一家廢品回收站里,那兒生意紅火,各類紙板、禮品包裝廢棄物堆滿了倉庫的各個角落,不少精美奢華的禮盒包裝十分打眼。老板王水平說:“春節期間,紙質、木質、塑料、金屬材料的廢棄包裝回收量特別大,收入比平時多出三四倍。”
過度包裝該治治了!日前,商務部商業改革司組織商業聯合會起草了我國首部《食品包裝規范》行業標準,現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現實迫使遏制過度包裝的政令再次響起。
過度包裝“春風吹又生”
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我國商品在參與國際競爭中意識到了包裝的重要性,包裝業隨之興盛。
“隨著時代的發展,過度包裝問題凸顯出來。”省商務廳相關人士說,“國家為此先后發起數次規范和限制。”
2006年6月1日,由國家質監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布的《月餅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作為第一部限制過度包裝的國家標準,它將奢華包裝這一社會問題拋到了公共輿論中。
2007年7月14日,《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首次明確了過度包裝的定義,提出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計算方法,并對飲料、酒、糕點(月餅除外)、化妝品等六類商品包裝作出了強制性規定。
2007年8月26日,國家性法規《循環經濟法(草案)》提交審議,其中針對過度包裝做出了原則性確定,這向人們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過度包裝將被立法限制。
然而一邊是限令,一邊卻是過度包裝“春風吹又生”。
2月19日,記者來到省城紅星路一家超市,在“扎堆”的禮盒中發現一款重達七八斤的鐵觀音茶葉禮盒,金屬外殼上“龍飛鳳舞”,里面是兩個瓷瓦罐,墊著塑料,襯著黃色綢緞,凈重只有300克,售價竟達1800元;一盒標價300元的西洋參,體積有一個書包大小,提在手里輕飄飄,包裝盒注明了里面只有5板膠囊。
“過度包裝的現象已從禮品波及到很多民生用品。”省商務廳相關人士指出,當下人們的日常用品中也出現了包裝過度的現象,餅干、糖果等常見食品以及藥品、洗滌用品、服裝等,很多都是“虛有其表”。
為“華麗”付出的代價
合肥某民營食品廠的葛經理以月餅為例算了一筆賬,即便是鮑魚餡料的,每塊成本不會超過10元錢,可一旦裝進華麗的包裝盒中,一塊能多賣3~4倍的價格,“這利潤都是從消費者腰包里掏來的。”“其實,為奢華包裝付出的代價遠不止這些。”合肥工業大學資源環境學院的汪教授分析道,“過度包裝不僅損害消費者利益,更嚴重的是,讓整個社會為之付出了巨大代價。”
浪費資源首當其沖。一些過度包裝商品追求用料豪華,其包裝材料來源于木材、石油、鋼材等,這些都是國家緊缺資源。有數據顯示,我國一年大約生產12億件襯衫,其中8億件是紙盒裝,需要用紙24萬噸,相當于砍掉168萬棵直徑10厘米的大樹。
污染環境,危害嚴重。有學者做過統計,我國每年產生的2億噸生活垃圾中,有4000萬噸包裝物。例如,我國產品包裝采用的紙箱耗材要比國外高出70%。
助長了不良的社會風氣,擾亂了正常的市場行為。過度包裝的商品往往“搭售”各種名貴物品,這些喧賓奪主的附帶品,迎合并滋長了人們虛榮攀比的不良心態;一些不法商家為賺取利潤,利用商品過度包裝進行價格欺詐,這極易引起市場上的不正當競爭。
“綠色”包裝勢在必行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呼聲見漲,“綠色”包裝也勢在必行,為何仍有些商品“華服”難褪呢?
安徽國運律師事務所劉律師認為,光有標準而無相關法律支持,標準便不可能得到徹底落實。因此,杜絕過度包裝僅靠商家自覺,難以完全實現。
在我國法律界討論了近五年的《包裝法》草案一直難以塵埃落定,主要原因在于,專家學者、業內人士對普通商品、禮品以及過度包裝的界定仍有分歧。分歧難消,能有效打擊過度包裝行為的《包裝法》便難以問世。
今年春節前夕,國家發改委曾發出號召,全社會行動起來,倡導綠色消費,抵制過度包裝。對此,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建議,在專門性的法規未出臺之前,我們不妨適當參照國外的做法。
例如,在法國人眼中,包裝除了對產品起到保護和說明的基本作用外,更注重環保性、安全性和節約性。即使是名貴香水,包裝也就是一張彩色紙加一個紙袋;當作禮品的美酒,也不過是在酒瓶上打個彩色紙蝴蝶結。德國人互贈小禮物時,通常會用包裝紙簡單包好,如果收到的禮物暫時不用,便不損壞包裝,以便日后轉贈他人。在日本,從去年起經濟產業省實行了“容器包裝再生法排出抑制促進措施”,要從包裝材料的整體消耗量入手,實現包裝逐步縮減。
省發改委這位負責人說:“節能、環保的‘綠色’包裝必定會成為主流,然而在政府部門呼吁和監管的同時,更需要廣大消費者意識和理念及時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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