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溴甲烷熏蒸處理技術作相應調整
2006-08-03 09:15 來源:在線國際商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記者從福建檢驗檢疫局獲悉,根據2006年4月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組織修訂的ISPM第15號標準,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出公告,對《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中溴甲烷熏蒸處理技術要求作相應調整,并將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調整后的熏蒸溫度仍要求不低于10℃,熏蒸時間由原來的不少于16小時延長至不少于24小時,并要求熏蒸處理過程中至少在第2、4、24小時時進行熏蒸濃度檢測,各溫度/時間對應的最低濃度要求也有所提高。為此,福建檢驗檢疫局有關負責人提醒各木質包裝熏蒸處理單位予以關注和重視,及時根據要求修改熏蒸處理控制指標及熏蒸處理結果報告單格式。屆時,檢驗檢疫機構將嚴格按照新的技術要求對出境木質包裝的熏蒸處理過程實施監管。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