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環保局集中整頓造紙企業
2006-10-25 10:08 來源:湖南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10月19日,湖南省環境監察總隊副總隊長周洪帶隊來到省人大執法檢查之后已經停產整頓的常德安鄉天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督促該公司限期上馬污染治理設施。這是湖南省環保局近期開展的洞庭湖區造紙企業集中整頓行動的一個縮影。
此前,9月12日,在全省第6次環保大會上,省人民政府明確規定:“2007年底前,淘汰年產5萬噸以下的化學制漿生產裝置;2008年底前,5萬噸以上化學制漿造紙企業必須配套堿回收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產。”省環保局局長蔣益民在會上表示,該局將迅速對洞庭湖區的制漿造紙企業開展集中清理整頓。
一場由省人大常委會環保執法檢查強力推動的洞庭湖造紙業污染治理攻堅戰由此拉開了帷幕。
造紙之污:引起省人大和省政府高度重視
今年初,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將環境保護執法檢查作為2006年最重要的執法檢查,從6月初開始,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四連便帶隊到基層調研。7月中旬,調查組一行先后到益陽市、常德市等地近10家造紙企業,重點調研環洞庭湖造紙企業環保情況。7月19日中午,檢查組在某造紙企業排污口旁發現,滾滾黑水未經任何處理就流入湖中,使湖水呈現黑色,層層泡沫,發出刺鼻的惡臭。所到之處,除泰格林紙集團旗下的企業環;具_標外,其余的生產污水大都未經處理就直排洞庭湖。檢查組還發現,洞庭湖區許多造紙企業在巨大經濟收益的推動下,正在盲目進行技術改造,擴大生產能力。
檢查組的所見所聞引起了省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孫在田和副主任委員傅玉輝的深深憂慮,省人大環保執法檢查要到今年底才會有結論性報告,他們決定立即將調查到的情況向省政府反映!皳覀児浪,幾年之內,環洞庭湖地區的紙漿生產能力可能達到350萬噸/年。即使全部企業堿回收和治污設備技術都達到泰格林紙目前的水平,排入洞庭湖的污染物總量,也將在現在的水平上再翻兩番或者更多,這還只是造紙一項!
很快,副省長徐憲平,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肖捷相繼做了重要批示。8月7日,時任省委副書記、省長周伯華在信上批示:“請環保局蔣益民同志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切實抓好洞庭湖地區小制漿造紙企業的整頓關閉工作!
8月8日,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組織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于9月上中旬到水環境問題最為突出的湘江和洞庭湖流域7市進行重點抽查。
發展之惑:小造紙企業盈利以犧牲環境為高昂代價
省人大環資委的調研報告指出:“我省的水環境污染問題目前最為突出,主要集中在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區!笔…h境監測中心站今年7月發布的數據顯示:洞庭湖總體水質持續惡化,呈中度富營養化,周邊工業企業向湖體的排污量大大增加是一個重要原因。以造紙行業的情況為例:2005年底,洞庭湖區共有造紙企業77家,除了泰格林紙集團企業具有一定生產規模、擁有堿回收等較為完善的污染處理設施外,其他大部分企業年生產能力僅1萬至3萬噸/年左右,只有簡陋的污染防治設施,生產廢水大都排入了洞庭湖。省環保局副局長彭翔說:“今年7月21日,省政府剛與國家環?偩趾炗喠怂廴九欧趴偭控熑螘鲜 晃濉陂gCOD(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要減少10%,而全省造紙業排放的COD卻占了全省COD排放量的50%左右,可見造紙業污染治理任務之重。”
然而,“治污”二字一旦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就面臨現實的困難。
9月6日下午,省人大環保執法檢查組來到益陽某縣一造紙企業。在檢查組來到之前,該企業已停產整頓,企業老板和一些職工滿腹牢騷:“職工子女要上學,都等著發工資,不開工怎么辦呀?”出于利益因素,一些地方的黨政領導同樣不希望關閉這些存在重大環保隱患的企業。一位地方官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該縣年財政收入約為1.2億元,其中光造紙業一項收入就達4300余萬元,如果關閉這些造紙企業,就意味著全縣將損失1/3以上的財政收入。
省環保局在對全省造紙業的調研中發現,生產規模越小的企業,其處理廢水的成本就越高,被調查的10家年產紙量在1萬噸以下的造紙廠,年平均實現利稅128萬元,而將這128萬元全部用于治污也遠遠不夠,這些小造紙企業就是典型的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求得經濟效益。
治理之難:企業偷排、監管乏力和地方“土政策”嚴重影響環保執法
9月5日,當省人大環保執法檢查組來到湖區某縣一造紙企業檢查時,該企業臨時開動其經常“睡大覺”的污水處理設備,造成污水處理正常運作的假象,以蒙蔽檢查組,后被檢查組一眼識破。在洞庭湖區某市向省人大常委會環保執法檢查組的匯報會上,一名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指出:“少數地方的領導和企業負責人,對造紙業的嚴重污染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為了應付上級檢查,弄虛作假,檢查組來了以停產、開啟治污設備蒙蔽檢查,檢查組走了以后照樣直排、偷排。”
對于一些湖區百姓對環保局失職的指責,一位基層環保部門領導對記者說:“我們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現行的環保法律法規沒有賦予環保部門及時有效制止環境違法行為的強制處置權,因而執法難度大。市州一級和縣市區一級分別只有5萬元、1萬元處罰權,處罰金額遠遠小于其違法所得。環保部門屬于橫向管理單位,人權、財權都在當地,誰敢與當地政府過不去呢?”
同時,一些地方政府重GDP、輕環保,借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之名,出臺了“一費制”、“零檢查園區”、“掛牌保護企業”等“土政策”,干擾了正常的環境執法,甚至為環境違法企業充當“保護傘”。
治本之策:整合、產業調整與依法治污并行
難道環洞庭湖區的發展就必須付出如此慘重的代價嗎?省人大環資委委員彭根南對此持否定態度。他認為,出路在于“整合”。
彭根南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資料:“以造紙業為例,年生產規模在10萬噸以上的大型制漿造紙企業,其堿回收裝置所產生的收益,可以滿足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運轉開支,并有一定的盈利;而年生產規模在1萬噸以下的小型制漿造紙企業,其生產經營所帶來的經濟收益,不僅遠遠低于它給環境造成的損失,而且也無力投資污染治理設施和支付運轉所需要的費用。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洞庭湖區的小型造紙廠都由已達到環保要求的泰格林紙集團整合,那么不但小紙廠的污染問題得到了解決,而且單位資源產生的效益也會直線上升。”
湖南文理學院環洞庭湖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董明輝教授則認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可以通過產業結構調整來緩解。董明輝教授根據洞庭湖的歷史地位和資源特點,為其規劃了幾種適合湖區的產業形式,即:生態種植、畜牧業、淡水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物流業!斑@些產業充分考慮了洞庭湖區域的資源優勢,而且產生的污染較小,一定程度上可以規避目前湖區存在的發展與環保的矛盾,應當成為洞庭湖區發展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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