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檢”包裝自己印 一食品經營者被處罰
2005-11-07 08:37 來源:中國食品產業網 責編:飛
江山一家食品廠經營者,在未經批準、未取得“產品免檢證書”的情況下,擅自在月餅外包裝上印制了“2005年質監局免檢產品”字樣,被江山工商部
門查處,并受到了相關的處罰。
據了解,今年7月,當事人鄭某委托衢江區廿里的一家印刷廠印制了14000多份月餅外包裝紙,包裝紙上標注有“2005年質監局免檢產品”等字樣。8月26日,根據市民舉報,江山工商局經檢大隊在該食品廠查獲用上述包裝紙包裝的450筒月餅,還有13000份包裝紙。經查,鄭某已加工了該包裝的月餅1000筒,已銷售出550筒。
鄭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的規定,屬于在商品的外包裝上對商品作虛假的、引人誤解的表示行為。10月下旬, 經檢大隊執法人員向鄭某發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除罰款5000元外,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責令清除月餅上的外包裝,并收繳、銷毀了剩余的外包裝紙。
門查處,并受到了相關的處罰。
據了解,今年7月,當事人鄭某委托衢江區廿里的一家印刷廠印制了14000多份月餅外包裝紙,包裝紙上標注有“2005年質監局免檢產品”等字樣。8月26日,根據市民舉報,江山工商局經檢大隊在該食品廠查獲用上述包裝紙包裝的450筒月餅,還有13000份包裝紙。經查,鄭某已加工了該包裝的月餅1000筒,已銷售出550筒。
鄭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的規定,屬于在商品的外包裝上對商品作虛假的、引人誤解的表示行為。10月下旬, 經檢大隊執法人員向鄭某發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除罰款5000元外,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責令清除月餅上的外包裝,并收繳、銷毀了剩余的外包裝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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