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應聘包裝工臥底賓堡 面包今天產印明天日期
2013-09-24 08:52 來源:法制晚報 責編:錢瑩
- 摘要:
- 8月13日,張先生報料,賓堡公司的面包在生產后在包裝上打上第二天的生產日期,再銷售出去。為了揭開賓堡面包“早產”內幕,9月11日,經過面試、體檢等程序后,記者應聘進入位于通州區宋莊鎮的賓堡(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成為一名包裝女工。
《產品質量法》第54條: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27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27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食品標識管理規定》: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得偽造,否則,都將被處以500元至1萬元的罰款。
相關案例
他們也曾在生產日期上跌跤
2010年10月,重慶一家從事食品經營的公司將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糖果、巧克力、面包等食品的生產日期進行偽造,被重慶市九龍坡區工商分局處以50000元行政罰款。
2011年10月,湖南長沙沃爾瑪、家樂福幾家門店對速凍食品生產日期進行更改,工商局對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收繳貨物、罰款等處罰。
2012年9月,沈陽華龍商貿有限公司更改大量過期的今麥郎產品生產日期,被皇姑區工商分局查處,部分產品及涂改工具被依法查封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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